扬州林权登记经验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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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 (通讯员 唐小军 记者 丁蕾) 为指导地方妥善化解林权“一地多证”权属重叠问题,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化解林权“一地多证”权属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18个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其中扬州市构建“齐抓共管”机制协同化解地类冲突权属重叠等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经验做法成功入选。
“扬州位于江淮平原南端,近年来林业产业蓬勃发展,总产值达73亿元,群众产权意识也随之增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需求日趋强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全国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市之一,扬州针对权属交叉、地类重叠等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充分运用多时相遥感影像、多源数据融合分析技术,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成果为基础,统筹考虑现状真实性和发展合理性进行地类认定,厘清权属关系,有效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提升了林权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扬州经验缘何全国推广?据介绍,近年来,扬州坚持高位推动,构建“齐抓共管”机制;抓好数据整合,全面摸清问题底数;注重群策群力,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实行一宗一策,创新探索化解路径,妥善化解了一批权属交叉、地类重叠等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累计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12.64万个,办理林权首次登记887宗,完成林权地籍调查2398宗,有效破解发展林业的产权障碍,激活了乡村振兴的“沉睡资产”,探索出了一条在森林资源总量小、土地开发强度高的平原地区规范林权确权登记的“扬州路径”。
该负责人介绍,在此基础上,扬州制定了《扬州市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法》《扬州市林权地籍调查技术规程》和《扬州市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其中《扬州市林权地籍调查技术规程》成为江苏省第一部地方林权类地籍调查标准,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调查测绘单位提供了技术依据,为全省乃至全国推进化解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作出了“扬州贡献”。
值得一提的是,日常登记工作中,扬州市江都区探索了“交林即发证”登记模式,即对符合规划的新造林,将新造林验收与林权登记无缝衔接,林企和群众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向金融部门申请抵押贷款,拓宽了资金融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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